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钟XX交通肇事案一审刑事判决书
来源:游慧律师
发布时间:2021-02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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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案被告人钟XX涉嫌交通肇事罪,在争取最大限度维护被告人钟XX合法权益,本案取得理想的辩护效果,争取了缓刑。

被告人钟XX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造成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,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。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钟XX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,予以采纳。被告人钟X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案发后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,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,在法庭上自愿认罪,可以对被告人钟XX从轻处罚。指定辩护人提出对被告人钟XX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,理由正当,予以采纳。据此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、第六十七条第三款、第六十一条、第六十二条、第四十五条、第七十二条第一款、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及第三款和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,判决如下:

被告人钟XX犯交通肇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,缓刑一年。

(缓刑考验期限,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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