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案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,本律师系被告的代理律师之一,原告代传X申请撤诉。
本案结果:法院在审理原告代传X与被告A、B、中国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,原告于2016年6月30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,裁定如下:准许原告代传X撤回起诉,本案诉讼费因撤诉减半收取,由原告代传X负担。